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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民事诉讼法》消失的“申诉”为中心视角
[摘要]
本文通过对基层人民法院申诉审查制度进行分析,解构出我国申诉审查制度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主要包括:申诉案件数量、类型、终结案件、司法程序导入、司法救助等方面。通过对申诉中存在的问题理性反思,笔者将其归纳为基层法院申诉难、申诉无度、申诉制度不独立三个方面。通过深入学习和研究“枫桥经验“以真正实现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吸附的良性综治局面,笔者探索出走出申诉困境的“疏”和“堵”两种工作模式,其中,“疏”模式主要着力点在法律制度的规范上,如统一申诉标准、独立申诉程序、构建释法说理机制等等;“堵”模式主要体现在限制性规则构建、明确层级责任、终结公告、惩处滥诉等。
[作者] 曹成旭 连 洋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文章来源:《第四届法治社会•长江(国际)论坛》论文集(20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