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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背景下人民法庭社会治理功能的改革之路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02日 发布者: 点击次数:561次
  • ——以社会治理的科学化、智能化与法治化为路径

    [摘要]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打造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要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水平”,而在社会治理中,基层人民法庭一直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虽然以智慧法院著称的信息化建设为人民法庭的社会治理提供了一个全新的图景,但也出现了不足。主要是传统农村基层对现代法律科技成果的种种不适应。见微知著,这些不适主要是技术智能化与乡土之司法的内在张力所造成,包括:技术理性与司法的亲历性、智能运用与司法平等、全景管理与司法自助三方面的因素。追根溯源,这种张力也促使我们对信息化背景下人民法庭社会治理的功能进行反思,包括:地方性司法治理形态究竟如何、审判权之功能发挥究竟怎样特殊、人民法庭与法官到底如何改革。要突破这一瓶颈,实现社会治理的科学化、智能化与法治化,必须从三方面入手,即智慧感知:精准定位服务需求、智慧推送:有效组织服务供给、智慧测评:动态管理服务质效。

     

    [作者] 高岚   湖南省津市市人民法院

     

     

    文章来源:《第四届法治社会•长江(国际)论坛》论文集(20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