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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等新战略进一步深化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社会治理法治的思想,为此从法治的角度深入研究网络综合治理法律体系颇为必要。[方法 /过程]通过梳理中外学者关于网络法律体系的论述,发现分层思维的重要性,据此以网络使用为内核,以三个层次为架构界定了网络综合治理法律体系的内涵。[结果 /结论]在此基础上,结合现阶段的立法现状剖析了网络综合治理法律体系的内部规范结构,发现目前的立法重点在于维护网络安全、促进网络交易和网络服务、防范网络犯罪等方面,但是在保障网民权利、推动网络安全人才培养、促进政府治理转型、完善网络知识产权保护、发展网络司法制度等方面存在较大的不足,于是建立新时代网络综合治理法律体系应该按照“夯基础、查漏洞、补短板”的路径进行,并提出了应重点加强的立法的大致内容。
[作者] 叶强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青年专家
文章来源:《第四届法治社会•长江(国际)论坛》论文集(20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