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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F省Z县“园东村多元调解工作室”为研究样本
[摘要]
“枫桥经验”作为一种独特的地方治理模式探索,在一定意义上,已成为一种活的、具有本土性质的法治实践样本。当下,我国社会进入了新时代,农村纠纷出现了新情况、新特性,从传统单一向传统与现代相融合转变。以审判为主的单一纠纷解决模式既难以满足当事人对程序选择多样化的需求,也难以有效化解法院“案多人少”的司法危机。探寻一种乡土文化认同视野下农村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可以在消除诉讼迟延、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节约国家有限的司法资源和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F省Z县“园东村多元调解工作室”在对“枫桥经验”传承基础上,对农村纠纷解决机制进行了丰富实践,给我们带来了许多有益的尝试和启示。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今天,构建一个以人民调解为轴心,以诉讼审判为保障,以行政调解和仲裁为补充,诉调有机衔接、相互协调配合的农村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显得更加重要而紧迫。
[作者] 林振通 福建省漳浦县人民法院法官
文章来源:《第四届法治社会•长江(国际)论坛》论文集(20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