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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贸区”时代的秩序及法治术式的解构必须把国际、国内、区域的历史文化传统、现行的经济体制、政治政策以及其他因素与法律体制的逻辑关系都纳入视野之中。立足自贸区的本质属性及功能优势,解读法治语境下的自贸区制度,探测丝绸之路经济带·西安自由贸易园区法治新议题:(1)自贸区规则之治与国际经贸法则的接轨、互动问题;(2)自贸区规则之治与国内其他自贸区、国家级新区、保税区、金改区的规则制度的借鉴、互动问题;(3)自贸区微观规则之治与国家宏观监管体系、制度的调适、互动问题;(4)自贸区非司法机关与司法机关之法治资源共享、互动问题,并针对法治新议题提出了破解路径:(1)加强与国际经贸法律制度的融合与互动;(2)加强与国内自贸区、国家新区、保税区、金改区等法律监管制度的融合与互动;(3)加强非司法机关法治资源与司法机关法治资源的互动融合 。在此基础上,前瞻西安自贸区法治保障基本原则:(1)正确处理好维护西安自由贸易园区建设稳定与发展的关系;(2)正确处理好严格依法办案与西安自由贸易园区建设“先行先试”的关系;(3)正确处理好司法工作与促进西安自由贸易园区发展之间的关系。用多元的现实感和历史感,展现丝绸之路经济带·西安自由贸易园区的法治之术图景。
[作者] 王磊 纪培福 程凡爱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
文章来源:《第四届法治社会•长江(国际)论坛》论文集(20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