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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 汉
内容摘要:英国议会行政监察专员制度是应对社会敏感事件,仿效北欧国家议会监察专员制度的产物。它有两项核心使命:即调查申诉和保障良好行政。监察专员制度已被纳入英国行政法,成为其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且重要性绝不亚于行政裁判所、司法审查等其他法律救济制度。在我国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和国家监察法的制定过程中,英国的经验与启示主要有:监察体制改革应于法有据,应确立反腐败和人权保障的双重立法目的,处理好监察权与司法权的协调衔接,监察权尤其是调查权的运行应遵循正当法律程序。
关 键 词:议会监察专员;申诉;良好行政;调查程序
文章来源:《第三届法治社会•长江(国际)论坛》论文集(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