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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治社会建设之路径选择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10日 发布者: 点击次数:706次
  • ——结合域外法治社会考察

     

    王倩云

     

            摘 要:现阶段我国法治社会处于关键转型期,在遵循“法律至上”的基础之上立法仍存不足,“法治碎片化”现象明显,国家、政府、社会之间的界限有待明确,法治社会的主体有待明确与规制,考察域外法治中德国之“法治国”,英国之“法治”、美国之“法治政府”、法国之“法治原则”等进行分析与比较研究,我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建设的发展道路应当遵循科学立法,追求“良法”,推进社会依法自治和国家依法治理的统一,实现“善治”,培育提升公共理性,建设理性“社会”,构建完备的司法执法机制,提供可靠制度保障,全面
    推进依法治国。
     

           关键词:法治社会;良法;善治;公共理性

     

     

    文章来源:《第三届法治社会•长江(国际)论坛》论文集(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