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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世荣*
摘要: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就法治社会建设作出了重要部署,其整体格局包括法治社会的本体性建设和法治社会的关联性建设两大领域。法治社会的本体性建设涉及社会治理方式、社会治理内容、社会治理体制等三个核心问题,须通过社会治理方式法治化、法治社会全方位建设、各方主体协同共治等三项战略举措系统落实;法治社会的关联性建设涉及法治与道德、法治社会与法治政府以及法治社会与依法从严治党等三个紧密关联的问题,需确立依法从严治党引领法治社会建设、法治政府与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法治社会与道德社会融通建设三项战略举措整体推进。上述一系列重大举措共同构成了我国法治社会建设有机联系的整体战略格局。我国有必要出台一部《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作为贯彻推行法治社会建设战略的纲领性文件,全面指引社会各个领域、各个层面加快推进这项宏伟的法治工程。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澜特聘教授,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首席专家,博士生导师
文章来源:《第三届法治社会•长江(国际)论坛》论文集(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