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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法院微信群审案事件为切入点
刘亚川琦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江苏·南京 210023)
摘要: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记忆中面对面对簿公堂的情景也被颠覆。司法公正的实现,需要为当事人诉权实现提供更加便利的程序保障制度。本文援引2016年3月31日乌市天山区人民法院微信群审案事件,并结合程序保障的视角,展开对“互联网+审判”模式的细化分析,论证此审判形式的利弊。
关键词:互联网新型审判模式程序选择效益最大化司法公信力
文章来源:《第二届法治社会•长江(国际)论坛》论文集(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