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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承德 邓赓张敬东熊平李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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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网络的开放性、匿名性、高速性和跨地域性等特点,对网络谣言的防控提出了全新的挑战。发布虚假信息和网络谣言容易造成社会不良影响,并严重危害网络及信息的安全。部分谣言如艾滋谣言、地震谣言等,因契合民众最根本的担忧而沉淀为集体记忆,且具有自我更新、自我复制、自我传播的病毒式生命力。本文通过分析网络谣言的特点及技术层面的防控策略,探索计算机技术与法律相结合的方式对网络犯罪进行谣言的防控。使得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时可执行性更强,约束力更大,可有效减轻网络谣言带来的社会负面影响。
关键词:大数据网络谣言事件防控
2015年9月,微博每月活跃人数2.12亿人,阅读总量989.1亿次,分享转发总量达5.0亿条。大数据时代给普通民众提供了一个更好的与世界交流的网络平台,但信息的膨胀也给予了网络谣言发展的可趁之机。近年,网络谣言屡见不鲜,已经成为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网络谣言防控研究迫在眉睫。
网络谣言是指通过网络介质(例如网络论坛、社交网站、聊天软件等)而传播的没有事实依据带有攻击性,目的性的话语。主要涉及突发事件、公共领域、名人要员、颠覆传统、离经叛道等内容。谣言传播具有突发性且流传速度极快,因此容易对正常的社会秩序造成不良影响。2016年2月1日,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公布全国网络2015年度十大典型举报案例中便有一则关于“温州动车相撞”和“包头市发生恐怖袭击”的网络谣言引起了民众的恐慌。
鉴于网络谣言的传播特性,网络谣言在达到“爆发点”后会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快速、迅猛、广泛传播在以互联网为主体的媒介当中,引起社会性恐慌,影响百姓隐私、财产安全甚至对国家安全造成不利。在互联网的大网络环境下,谣言的传播方式从小的私人社交圈子蔓延到公众领域,由私人话题变成公众话题,其迅速传播和产生的巨大破坏作用引起学者的广泛关注。相关法律、社会方面的成果丰硕,但是在计算机网络领域如何解决网络谣言问题以及如何在谣言传播初期未达到“爆发点”之前便通过聚类分析(Cluster analysis)聚类出热点事件和疑似谣言事件并通过实时监测根据检测级别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这一问题少有研究。
文章来源:《第二届法治社会•长江(国际)论坛》论文集(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