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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网络舆论权利的法理基础与权属性质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01日 发布者: 点击次数:704次
  • 张德淼  高   颖

     

     内容提要:在互联网技术日益发达和普及的今天,网络舆论在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影响,扮演着不可替代的角色。文章对网络舆论权利的法理基础和法律渊源进行剖析,对目前学界关于网络舆论权利性质的三种观点进行批判性地借鉴,并以网络舆论作用机制为基础,提出对网络舆论主体权利的性质的再认识。强调网络舆论权利是一个动态的权利,其性质因所处阶段不同而有变化,但主要是以表达自由权为核心的混合属性。希望能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公民自由表达权和网络舆论权利的理论体系,并提供更加开阔和多元的研究视角。

     关键词:网络舆论  法理基础  法律渊源  权利性质  表达自由权

     

     一、网络舆论权利的法理基础

     任何一种权利理论,都不是空穴来风,而是来源于社会生活本身,经由法学家或思想家以其敏锐的洞察力从社会的法律实践中抽象出来。正如人类社会生活所呈现的历时性一样,任何一种权利都有其赖以存在的法理基础。笔者认为,网络舆论主体权利的法理基础主要源于人民主权理论和言论自由理论。


     

     

    文章来源:《第二届法治社会•长江(国际)论坛》论文集(2016年) 

     


    张德淼,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高颖,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理论专业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