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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 依法加强网络空间治理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31日 发布者: 点击次数:650次
  • ——习近平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思想初探

     

    程    晨*

     

           摘   要:习近平关于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的论述已初成体系。网络空间治理是社会治理的一个具体领域。适用国家治理体系以实现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的必要性与合理性,可以从对网络空间社会关系本质的分析中得到证成。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对国家治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习近平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思想的主要内容以人民权利为中心,以权利与权力、权利与秩序、权利与安全、权利与责任等四组关系为主线展开。相关论述中提到的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具体措施、制度可作为其思想的实践主张。习近平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思想给职能机关、国家工作人员提出了新的工作要求,对互联网企业、行业组织和用网公众发出了认识和实践上的号召。

           关键词:网络治理社会治理法治习近平论述

     

           信息技术和互联网发展日新月异,在深刻影响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的同时,也给网络空间治理带来了难度和挑战。为应对网络空间治理问题,《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依法管理”写入网络空间治理总方针。[1]随后,习近平在中央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提出要求“抓紧制定立法规划……依法治理网络空间,维护公民合法权益。”[2]再后来,《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又规定“加强互联网领域立法……依法规范网络行为。”[3]至此,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已被确定为国家网络空间治理的基本方式之一,在研究领域也足以成为一项有价值的研究课题。习近平在不同场合关于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的一系列论述已初具体系性,未来将成为政策制定的宏观引领。故此,本文拟以习近平的相关论述为对象,就其中涉及的网络空间治理与国家治理的关系、网络空间法治对人民民主的作用、网络空间法治视角下的公民权利、网络空间上的自由与秩序、网络安全与网络空间法治、网络空间法治中的主体责任等理论与实践问题展开初步研究。

     

    文章来源:《第二届法治社会•长江(国际)论坛》论文集(2016年) 

     
     

           *作者信息:程晨,男,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第四编研部。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学位。北京市西城区前毛家湾1号,10001713520482535010-83085970chengchencq@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