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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网络社会治理法治化是网络空间治理的关键要素。本文剖析了“7·5事件”、e租宝、中晋系案件等网络事件,透视网络治理法治建设深层次问题之根源。梳理总结建国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网络治理三次跨越转型的曲折历程、基本经验、现实困境与挑战,从发展完善网络治理法治体系提升网络法治能力现代化,助推“网络大国”向“网络强国”战略目标迈进从发,深入探讨构建科学完备的网络治理法律体系、高效协调的网络治理法治实施体系、严密规范的网络治理监管体系以及坚实有力的网络治理法治保障体系。
关键词: 网络治理 网络社会 法律体系 治理理论 执法司法
人类社会发展经历了原始农业到传统农业、创造农业文明,传统农业到传统工业、创造工业文明,传统工业到信息社会、创造信息文明的三重伟大跨越转型发展阶段。[1]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型技术日新月异,不断引领社会生产新变革,创造人类生活新空间,拓展国家治理新领域。[2]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网络治理法治建设。认真梳理改革开放以来网络治理二十二年的曲折发展历程,深刻总结在法治范围内“治网、办网、用网、护网”的有益经验和挫折教训,借鉴全球治理网络有益做法,加快推进网络立法,依法加强网络空间治理,完善依法监管措施,有效化解网络风险,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公民合法权益,推进网络治理法治体系和网络治理法治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文章来源:《第二届法治社会•长江(国际)论坛》论文集(2016年)
*徐汉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兼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院长,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基地、教育部社会治理法治建设创新团队、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应用理论研究基地首席专家,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
本文系司法部2014年度重点课题《社会治理法治研究》阶段性成果,课题编号为:201414SFB1001 。
** 李 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治安学硕士研究生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科研助管。
[1] 徐汉明:转型中国的腐败预防,《法制日报》,2015年11月11日。
[2] 习近平: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开幕式上的讲话,《人民日报 》,2016年04月21日 01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