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是检察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推动检察机关其他方面改革的重要基础,也是实现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精英化的根本途径。本文首先介绍了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的概况,在此改革的背景上提出了应在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中建立检察官主导的侦查员办案模式,并从理论依据、客观需要及现实可行性三个方面阐述了该种模式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而从人员分类管理角度阐释了如何通过实现检察独立和检察一体之间的适度平衡、合理界定检察官与检察长及侦查员之间的职责权限以及完善相关检察人员职业保障等方面去实现职务犯罪侦查办案组织形式的优化。
文章来源:《第一届法治社会•长江论坛》论文集(2015年)
*作者简介:胡 俊,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作者简介:余 俊,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监察科科长。
***作者简介:肖小霞,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