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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面对官治动能不足的缺憾、商品经济与农耕文明之间的冲突以及宗族共同体的自治需求,清代的基层官员们站在无讼与息讼的立场上,因势利导地开辟了乡民自治与官府控制这一集权而又简约的社会治理路径,从《徐公谳词》辑录的判词中即可一窥“保甲为经,宗法为纬”的社会自治系统与“司法干预”的官府控制系统相融共生的关系。现阶段业已定型的治理范式与清代的治理实践具有类似的运行逻辑,逻辑的衔接点即为致力于和谐无讼的调解制度。因此,对清代基层社会治理路径的探讨能够为目前的乡村社会治理尤其是人民调解制度提供可资借鉴的历史本土资源。
关键词:清代 基层社会治理 乡民自治 官府控制 《徐公谳词》 现代价值
论文作者:洪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2018级硕士研究生。
文章来源:《第五届法治社会•长江(国际)论坛》论文集(201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