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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民以食为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关系着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 安全。后疫情时代,外卖安全和卫生问题、地摊食品卫生安全问题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 威胁着广大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也值得我们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进行思考和反省。 各职能机关都努力贯彻着自上而下、层层把关的责任落实管理机制确保食品安全。打击 危及食品安全的犯罪行为,也是新时代赋予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公益诉讼工作新的 任务与挑战,但因公益诉讼工作开展的时间不长,随着这两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刑事检 察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衔接不够、衔接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不断出现。如何从司法层面打 击预防食品安全问题,值得深思。针对食品安全问题努力做好检察公益诉讼与刑事诉讼 的互补与衔接已迫在眉睫。
本文结合司法实践,从检察公益诉讼与刑事检察诉讼目的上的一致性、证明标准上 的互补性、实践中应注意的几点问题、互补与衔接的完善举措四个方面提出浅显见解, 从检察机关职能出发,为预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贡献检察力量。
关键词:食品安全 公益诉讼 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