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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法治社会·长江(国际)论坛”分论坛研讨顺利进行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23日 发布者: 点击次数:665次
  • (通讯员:许燕子、胡伟涛)23日下午,第四届“法治社会·长江(国际)论坛”专题论坛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举行,与会专家学者分别围绕“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社会治理法学基础理论与实践”、“国家与地区社会治理法治比较”3个专题进行交流。


    中国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省政府法制办、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云南大学、河北经贸大学、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安徽省公安厅警察训练总队等高校及实务机关的30余名专家学者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发展及创新模式探索网络社会治理法治理论与模式研究、枫桥经验的基层适用及创新发展研究以及一带一路”背景下国际社会治理理论与实践研究等议题从理论分析、制度发展和路径建构等维度展开了全面、深入及富有建设性的研讨和争鸣。

    分论坛研讨现场 

    湖南大学张智辉教授、武汉大学李仁真教授、湖北警官学院刘茂林教授、华中科技大学徐晓林教授、国家检察官学院郭云忠教授、武汉大学廖奕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张德淼教授等分别对与会代表专题发言作了详细、具有深度的评析。

    分论坛点评专家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和习近平总书记批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此次论坛,部分与会专家学者围绕“枫桥经验”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治理模式发表了见解,认为“枫桥经验”是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实践样本”解决转型期社会矛盾的现实需要。以人民为中心、以善治为目标、以预防为基点、以党建为引领是“枫桥经验”的基本内涵。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是传承和创新“枫桥经验”的基本路径。“枫桥经验”是我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典范,借鉴枫桥镇在社区矫正方面的成功经验,对于丰富和发展社区矫正的价值、功能和路径具有重要意义借鉴“枫桥经验”,有利于实现社区矫正预防和控制犯罪的法治目标“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社会治理格局。围绕如何丰富和发展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理念与内涵,如何继承和发扬“枫桥经验”,如何在我国社会治理法治化进程中构建科学的基层治理模式等议题,与会代表作了深入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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