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社会治理法治研究 全面建设国家高端智库
——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第二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暨课题发布会
(通讯员 郭倩 胡伟涛)3月31日上午,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第二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暨课题发布会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泓楼学术报告厅成功举行。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资深教授吴汉东、原党委副书记齐文远、副校长姚莉,湖北省政府研究室主任覃道明、武汉市人大副主任孙应征、全国政协委员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李仁真以及湖北省法学会、省政府法制办、省社科联、省民政厅等部门领导和来自省内外高校、实务部门等100多名专家参加会议。会议分两个阶段进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张德淼教授,中南民族大学原党委副书记徐柏才教授分别主持会议。
湖北省法学会秘书长王龙在会上发表讲话,他指出在领导部门和同事们的努力下,过去一年研究院科研成果丰富,新型学科建设提速,智库建设效果明显,交流合作不断加深。并提出,在十九届三中全会改革方案指导下。研究院将发挥带头作用,一要强化政治引领;二要务实管用,多出精品;三要多方面开拓创新,打造一流高端法治智库;并在最后预祝会议圆满成功。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姚莉教授向莅临论坛的各位嘉宾表示热烈的欢迎。在致辞中充分肯定了研究院创办以来取得的辉煌成绩,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学科研开辟了新境界、赢得了新荣誉以及向中央和地方提供了一连串有内容、接地气的咨询建议,获得了中央、省等领导机关和部门的高度重视和认可。更希望研究院把握国家发展大势,积极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心-研究院”)打造成为高水平、国际化的国家法治领域核心智库。
湖北省政府研究室主任覃道明对理事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同时在发言中表示,在新时代背景下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第二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的召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过去的一年中,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为湖北省省委省政府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提供了很多有价值的建议和咨政报告,为湖北省法治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希望在新的一年,省政府研究室能够和湖北省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进一步加强合作,为省委省政府,为湖北法治多做贡献。
△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院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徐汉明教授
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院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徐汉明教授作 “聚焦法治建设前沿研究,增强服务高端决策能力”的主题报告。他说,在各方领导部门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这一年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心-研究院”)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创新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主要表现在科研质量全面提升、学科建设推进加速、决策咨询建议、学术交流积极活跃、协同创新再上台阶、国际协作反响良好、基础建设继续加强等方面。
徐汉明教授还谈到了这一年来的心得体会。他说在工作中第一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与时俱进,是确保智库建设定力,保持高校智库前列位置的根本保证。第二要坚持以服务国家与社会重大需求为导向,扭住法治发展进程中的重点、难点、薄弱点问题不放,适时开展科研攻关,是增强智库发展、提升智库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所在。第三,坚持以“双一流”为目标,是创新社会治理法学新型交叉学科,培养造就“三型”(复合型、能力型、创新型)卓越法治人才的牵引力量。第四,坚持高点定位、协同创新、规范管理,是整合资源、释放潜能,冲击智库高地的基本途径。同时,他还指出了这一年来工作中的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自觉性有待提高;二是以“双一流”建设目标检验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人才培养模式的理念措施有待实化;三是围绕社会治理、司法改革、网络安全、法治人才培养、协同攻关的平台有待开阔平台有待创建精品力作有待提升,跃入国家智库方阵的措施有待加强。四是团队成员解放思想、敢于担当、拼搏向上的精神状态有待提振。五是以目标责任制为龙头,以激励约束考核为抓手,以过程控制节点考核精细化精准化管理为关键,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的管理方式方法亟待加强。
会上,徐汉明教授还对中心-研究院接下来一年的工作安排进行了介绍。他指出,在接下来的一年里,中心-研究院将进一步增强科研课题攻关实效、打造法治专业智库品牌、加强新型学科体系建设、巩固国际交流合作关系、实施协同创新靓点工程、加强基地队伍建设。第二届理事会、学术委员会在新的一年里将以更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携手起来,锐意进取,为国家法治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会议第二阶段,姜公映副理事长作关于调整增补理事会成员议案的说明;董少平教授作关于调整增补学术委员会成员议案的说明;袁铖教授宣读《关于2017年度科研成果奖励的通报》;戚建刚教授宣读《关于“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开展社会治理法学理论研究”课题立项名单公示》。
按照《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课题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中心-研究院学术委员会评审研究决定,拟立项重大课题4项;重点课题8项;一般课题7项;同时明确已委托课题8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