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动新闻:
当前位置: 首页> 合作交流> 学术交流
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7年年会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20日 发布者: 点击次数:773次
  •     2017年11月18日至19日,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7年年会在厦门召开。中国法学会副会长鲍绍坤、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卞建林、中共福建省委政法委书记王洪祥、厦门大学党委副书记林东伟等领导出席开幕式并讲话。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述元、最高人民检察院副部级专职委员陈国庆、司法部律师公证指导工作司周院生作大会专题报告。

     

     
    本次年会以“司法改革背景下刑事诉讼制度的完善”为主题,集中围绕认罪认罚制度、以审判为中心的证据体系构建、缺席审判制度、监察委员会的设置与刑事诉讼法的衔接、刑事司法协助等几个方面的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湖北法治发展研究院院长徐汉明教授应邀出席参加了年会, 并在主题发言环节以《监察委员会犯罪调查与刑事诉讼衔接之初探》为题作了专题发言,徐教授在发言中指出:“内生性嵌入式的制度创设模式决定了国家监察制度位阶的国家监察权具有复合性的属性,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权创设路径及其权力束的发端使之具有追诉的基因,而启动留置、讯问、技术调查措施就是发动国家追诉的标志。”关于反腐败特别调查权如何与刑事诉讼衔接问题,徐教授认为应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植入监察法,科学设置调查机构,建立现代组织体系,将适用留置引入司法审查,赋予适用留置等措施的被调查人享有律师、近亲属及其委托代理人帮助的权利,并建立严格规范的移送审查起诉制度、提起公诉制度、量刑追诉制度,建立反腐败特别调查人员出席法庭作证制度、反腐败特别调查的责任制、非法证据排除制度、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并将反腐败特别调查受到刑事追诉的冤错案件纳入国家赔偿制度等等,以实现反腐败调查制度的内涵体现程序法治价值,并与政治价值、道德价值协调互动,从而推进国家反腐败制度创设的系统化、科学化、智能化、法治化。
     
    据悉,来自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等部门,以及来自武汉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高等院校的近260位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