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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由中国行为法学会司法行为研究会、天津大学法学院主办的第三届“天大·中国司法论坛”在天津大学举行。中国行为法学会会长江必新,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中国行为法学会司法行为研究会会长苏泽林等出席会议并致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暨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心—研究院”)博士后叶强参会,代表徐汉明教授已《论中国法律职业共同体行为规范——以伦理规范为视角》为题做了主题发言。
徐汉明教授认为,行为规范通常被理解为伦理规范。如果行为规范等同于伦理规范,行为规范本身恐怕不具有合理性。如果从理论规范来解读行为规范的话,规范包括规则、原则等,需要建构伦理规范的理论基础。伦理规范其实是行为规范中的一个方面。两个概念区分的话,伦理规范应该属于行为规范下面一个层次的内涵。从规范的稳定性方面,伦理规范相对于行为规范而言,稳定性较强。把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律学者放在一个群体内部的话,在强调共性的同时也要强调差异性。在架构伦理规范时,建议考虑区分为法官、检察官,律师和法学学者等三个层次。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艳丽教授等在点评中认为,徐汉明、刘国媛、叶强合作的论文非常符合学术规范,指出了行为规范建设的重要问题,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但对于是否将法学学者纳入法律职业共同体中还需要深入研究。
来自各地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全国知名律所的法律界人士和全国各高校法学院的专家学者130余人出席本次论坛,共交流学术成果100余篇,有12位学者围绕会议主题做了大会主题发言。大会会期一天,学术气氛活跃,取得了丰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