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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2017年年会暨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成就回顾高端论坛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26日 发布者: 点击次数:577次
  •     2017年9月25日,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思想研究会主办的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2017年年会暨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成就回顾高端论坛在河北石家庄隆重召开。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全国政协常委、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会长陈冀平出席开幕式并讲话。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副会长王其江主持开幕式并作工作报告。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张文显,中央政法委员会副秘书长景汉朝,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徐显明等出席会议并致辞。我校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徐汉明教授应邀作了题为“习近平社会治理法治思想研究”的学术报告。

    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思想研究会创设宗旨是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创新和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本次会议深入研究了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经验。会议开幕式上,陈冀平发表了题为《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引领和繁荣法学研究》的重要讲话,强调必须强化法学理论工作者的政治意识和政治当担,系统深入研究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经验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形成合力加强重大理论攻关。张文显,景汉朝,江必新,徐显明等领导分别作《法治中国建设展望》《十八大以来司法体制改革重大成就》《十八大以来法治社会建设重大成就》《中国法学教育与改革》主题报告。
     在年会学术报告阶段,徐汉明教授作了“习近平社会治理法治思想研究”学术报告。首先,徐汉明教授基于自身丰富的检察实务经验,高度概括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所面临的主要矛盾,准确判断社会治理阶段性特征,并一针见血地指出社会治理法治建设领域的难点问题,为当下我国社会治理进行了一次全方位的把脉问诊。其次,徐汉明教授详细论述了“习近平社会治理法治思想”的基本内容,即:社会治理目标论、社会治理性质论、社会治理格局论、社会治理主体地位论、社会治理动力论、社会治理原则论、社会治理体系论、社会治理体制论、社会治理机制论、网络社会治理法治论。其次,徐汉明教授高度概况“习近平社会治理法治思想”的理论品质,认为“习近平社会治理法治思想”具有高屋建瓴的战略思维,求真务实的实践思维,勇于创新的改革思维,哲理厚重的辩证思维。最后,徐汉明教授认真总结“习近平社会治理法治思想”的时代价值,认为“习近平社会治理法治思想”是对“马恩”经典作家关于社会管理理论的继承和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理理论的创新发展,是互联网时代人类治理文明的“中国智慧”。报告结束后,全体参会人员对徐汉明教授饱含激情的报告报以热烈的掌声。
    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河北省委政法委、法学会系统、法院系统,部分特邀嘉宾及媒体记者等20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