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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汉明教授出席“社区治理理论与实践”会议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19日 发布者: 点击次数:517次


  • 2017年6月16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暨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心—研究院”)中心主任徐汉明教授出席于国家检察官学院湖北分院召开的‘社区治理理论与实践’国际会议,并以《习近平社会治理法治思想》为主题作报告
     
    以“习近平社会治理法治思想”为引领,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这是徐汉明教授《‘社区治理理论与实践’国际会议》主题报告提出的主旨观点。
    面对经济全球化、文化多样化、治理多元化、信息现代化的国际世情发展变化,我国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农业工业化、信息化发展提速加快,带来社会活力增强的同时,社会结构加速转型,社会资源急剧流动,社会矛盾错综复杂,社会突发事件增多影响人民群众刑事犯罪高发,给在互联网背景下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组织与公民参与法治保障的格局,不断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提出了急迫要求。
    身兼教育部社会治理法治创新团队学科带头执行人、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基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研究中心、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负责人的徐汉明教授,把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委托项目《社会治理法学原论》的阶段性成果提供给与会代表,供专家同仁分享。徐汉明教授从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凝聚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共识,准确判断社会治理法治建设取得的成绩、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增强提高社会治理 “四化”水平的急迫感,坚持以创新为引领、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三个维度发表了学术见解。
    汉明教授认为“习近平社会治理理论” 是对“马恩经典作家”社会管理理论的继承和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理理论的创新发展。其理论品质及特征可概括为“高瞻远瞩的战略思维、求真务实的实践思维、运筹帷幄的改革思维、精准练达的辩证思维”,形成了逻辑严密的科学体系,堪称为“习近平社会治理法治思想”。徐汉明教授认为,学习贯彻“习近平社会治理法治思想”,必须正确认识“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条件下社会治理面临的诸多挑战,在应对实现发展大转型、完成改革大攻坚、法治建设大提速、赢得全球大博弈的各种挑战中,下好先手棋、赢得主动权;准确把握社会治理的阶段性特征,即:国际环境呈现国际风险与国内风险交织交错状态,经济发展方式的偏差往往成为社会问题的源头,社会变革应对举措的滞后性往往成为社会矛盾激化的催化剂,以移动互联网为代表的科技革命带来社会活力空前迸发与“法治飞地”并存的状态,人民群众对社会发展、公平正义、公共安全、法治保障需求的内在动力与社会治理外在复杂性掣肘性相伴随。徐汉明教授强调,必须以“习近平社会治理法治思想”为引领,扎实有效的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徐汉明教授给出了在互联网背景下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的若干举措,即:
    更加注重凝聚共识、高标准定位,更加注重联动融合、增强治理活力,更加注重开放共治、打造命运共同体,更加注重依靠人民、扎根人民,更加注重运用法治方式,提高社会治理效能,更加注重运用大数据、提高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更加注重基础性制度建设,为社会治理长远发展奠基,更加注重综治综合考评,压实平安建设第一责任。
        为期一天的《‘社区治理理论与实践’国际会议》在美丽的东湖高新区汤逊园——国家检察官学院湖北分院召开。来自美国,北京等50多位专家学者和公共管理专业的师生。此次会议由城乡社区治理协同创新中心主办,教育部社会治理法治建设创新团队等智库机构协办。 大会主持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生导师李波教授在听取了徐汉明教授的主题报告后衷心感谢徐汉明教授为大会带来的精彩报告,并对徐汉明教授关于《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理论》的总结概括与实践应用做出了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