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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2016年年会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05日 发布者: 点击次数:571次
  •        2016年12月3日,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2016年年会在北京举办。本届年会的主题为“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引领法学研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暨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院长徐汉明教授出席会议并作学术报告。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董必武法学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咨询委员会委员朱孝清主持开幕式。开幕式上,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董必武法学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副会长王其江作工作报告,他在总结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2016年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形势的发展和当前工作存在的不足,安排部署了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2017年的工作。随后,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董必武法学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咨询委员会主任张文显同志宣读了研究会年度课题及法学会部级专项课题立项的决定;全国人大法工委社会法室巡视员,董必武法学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副会长郭林茂同志宣读了增补常务理事和理事名单。最后,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会长陈冀平发表了主题讲话。陈冀平指出,法学研究要增强政治意识,包括在意识形态领域里发挥作用,关键是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引领,需要做到以下三点:一是要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概括、阐释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二是要将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作为战略性工作来抓。三是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引领开展法学研究作为常态性工作来抓。
           学术研讨部分包括主旨演讲和学术研讨两个环节。其中,主旨演讲环节由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研究会副会长公丕祥同志主持。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所长李林,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蒋惠岭,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蒋立山以及中央党校政法部副教授张立伟,先后围绕“十八大以来党在法治领域的理论创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形成”“我国宪法法律实施的特色化理论分析”“全民守法、建设法治社会”“党内法规与国法有机衔接”等主题作主旨发言。学术报告环节由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主任、教授,研究会副会长胡建淼同志主持。
           学术研讨环节,徐汉明教授作了题为“论深刻把握和运用董必武法学方法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学术报告。徐汉明教授指出,董必武同志是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和法学家,在革命战争时期和新中国成立后长期领导政法工作,为新中国政权建设、法治建设作出了卓越贡献。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全面依法治国作了一系列重要指示,进一步指明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方向和道路,丰富和发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深刻把握和运用好董老的法学方法论,对于我们学习落实好习近平同志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徐汉明教授在指出董必武法学思想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的基础上,将董必武法学思想概括为如下六个方面:一,董必武关于政法工作的思想。二,董必武关于党领导法治建设的思想。三,董必武有关人民司法的思想。四,董必武关于“依法办事”的思想。五,董必武关于群众守法教育的思想。六,董必武关于政法机关和队伍建设的思想。在深刻把握董必武法治思想的基础上,徐汉明教授进一步分析了习近平的法治思想与董必武法治思想的内在联系,力求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智识支撑。徐汉明教授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从特定的历史条件和中国国情、世情出发,既是对董必武法治思想的继承,也是对董必武法治思想的创新,两者是内在统一体,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思想源泉。深刻把握习近平的法治思想,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将二者有机联系起来,既要看到其继承性一面,也要看到其创新性一面,从而历史地发展地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此外,河北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研究会常务理事王大为;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政府代市长,研究会常务理事杨智;河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国际法商系主任,研究会常务理事王胜国;中共湖北省委党史研究室副主任,研究会常务理事李辉及济南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研究会理事孙德龙等5位专家围绕“董必武法学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董必武法学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董必武法学思想的基本方法论”“董必武法制思想与实践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启示”“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党的领导理论的新发展”等问题也作了精彩的学术报告。
          据悉,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是中国法学会所属的专门从事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的全国性学术团体。自2001年成立以来,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勇于开拓创新,团结引领全国相关法学法律工作者及各界有识之士,对于传承和发展董必武法学思想,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引领法学研究起着领军作用。
          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特邀嘉宾及媒体记者等16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