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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反腐败法治研究中心成立大会暨法治反腐文化建设研讨会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20日 发布者: 点击次数:1327次
  •   2016年6月19日上午,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国家检察官学院、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二研究院、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发起的中国人民大学反腐败法治研究中心成立大会暨法治反腐文化建设研讨会在北京隆重举行。中国检察官文联主席、最高人民检察院原常务副检察长张耕,全国政协常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朱孝清等来自中央纪委、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及各地方纪检、司法机关等实务部门的代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高校和学术机构的专家学者,以及多家新闻媒体参加了本次会议。
     
     
    成立反腐败法治研究中心的宗旨是为促进中国法学理论界与法律实务界对反腐败法治的研究和资讯交流;促进反腐败法治研究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及科学反腐的研究;促进反腐败专业化人才的培养和培训。
     法治化是反腐败的必经之路。全国政协常委朱孝清总结了反腐法治化的必要性。首先,法治化有利于给民众以稳定的预期,成为规范公职人员的行为,预防和减少腐败;其次,法治化有利于防止运动式执法,选择式执法,随意执法等非法治的方式反腐所造成的弊端,保障反腐败深度而持久地进行;第三,法治化有利于维护反腐败的程序正义,维护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彰显有关部门理性、文明、自信、公正的形象,保障反腐败的健康开展。
     人大法学院院长韩大元教授表示,为了以法治的思维、法治的办法推进中国的反腐败工作的法治化,中国人民大学成立反腐败研究中心,目的就是从法治的角度进一步推进反腐败工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他同时还强调,该中心具有三个特点——跨学科、跨部门、跨行业;具有综合性,学者和理论相结合;成立一个国际性的机构。
     中国人民大学反腐败研究中心主任何家弘教授指出,该中心反腐败法治化的研究的思路是:先虚后实,先广后专。“制度建设是关键,但是这些年我们也有一个体会,就是说如果没有文化作为支撑,制度很难建立起来,有些制度建立起来也很难实现”。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基地负责人徐汉明教授受邀参加会。他在研讨会中重点围绕 “反腐败法治文化建设”做了简明而精彩的发言,得到积极反响。他指出,在现代信息技术条件下,由于生活方式的变化,腐败的形式、特点、对象、危害性也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中国人民大学反腐败法治研究中心的成立恰逢其时。他建议在反腐败法治文化理念中建立新的范畴——“法福利”概念,徐教授从“归属秩序”、“控制秩序”、“利用秩序”、“处分秩序”四个方面论证了在法治文化理念中建立“法福利”范畴的必要性。徐教授进一步指出,法治文化结构需要从价值形态、制度模式、行为模式等之间的互动关系来梳理,找到腐败的成因与根治腐败源头的方法,遵循规律、凝聚力量,整体推进反腐文化建设。
     
     中国人民大学反腐败法治研究中心专设由张耕任主席的学术顾问委员会,分别聘任了兼职高级研究员、兼职研究员、全职研究员,徐汉明教授受聘为兼职高级研究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暨湖北战略发展研究院研究人员杜建国、博士研究生王玉梅、史可应邀参加了会议。会中还安排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厅副厅长兼驻秦城监狱检察室主任申国君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厅接受反腐败法治研究中心全春来副主任的赠书仪式,书目为何家弘教授所著的《亡者归来》与《无罪贪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