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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徐汉明教授做客“长江讲坛”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16日 发布者: 点击次数:1190次
  • 2016年5月14日下午,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是践行“四个全面”伟大战略布局的重大时代话题。围绕这一选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暨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基地负责人、教授徐汉明做客 “长江讲坛”,进行主题宣讲。
    “长江讲坛”是在湖北省委组织部、湖北省委宣传部、湖北省委省直机关工委、湖北省文化厅的支持下,由湖北省图书馆主办的大型公益讲座活动。讲坛以湖北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为主线,以荆楚乃至中华优秀历史文化为重点,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就法治、市场、廉政、道德等社会关注焦点热点问题,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讲授。著名学者王蒙、易中天、傅佩荣、熊召政等先后做客大讲坛,“长江讲坛”已经成为中部地区重要战略支点湖北省的一张靓丽名片。曾参加党的十七大、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重大课题调研,就建立健全惩防腐败体系、加强执纪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进依法行政、保证公正司法、完善农民财产权保护制度等给中央提供咨询决策建议的徐汉明教授,此次讲授的主题内容是,把握本质、理清变迁、透视背景、国际比较、奋斗目标、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实施机制,全面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徐汉明教授指出,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既面临千载难逢的机遇,又面临诸多棘手矛盾、体制机制、法治建设等诸多挑战,需要从理论创新、制度完善、健全机制等方面回应。他在梳理总结中国共产党治理社会的制度设计与制度实践历史的基础上,认为中国共产党治理社会的理念由“社会管理”转变为“社会治理”,标志着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理念的一次重大飞跃,执政方式的一次重大转型,治理体系的一次重大变革,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一次重大跨越。社会治理法治化的核心要义是形成“完备的社会治理法律制度体系、高效的社会治理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社会治理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社会治理法治保障体系、规范的党的社会治理规章体系。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社会治理领域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监督等方方面面。如何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首先,未来30年,必须以社会建设为中心,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法治化。 到本世纪中叶,即建党150周年,建国100周年,实现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幸福的社会主义国家,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的宏伟目标,实现中国人200年来建设现代化,振兴中华民族的政治抱负与梦想。其次,树立战略思维。实现社会治理体制由国家一元向政府、社会组织、企业三元主体协同管理转变;社会治理方式由命令服从、单边管制、向多主体协商决策、合作与透明、法治化管理转变;社会治理重点由行政管制为主向以提供公共品服务转变;社会治理手段由以行政手段为主向综合运用行政手段、市场机制、社会互助、法律手段转变;社会治理资源由政府单一主体投入向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社区公民个人等多元主体共同承担转变;社会治理权力体系配置由政府集权垄断管理向社会放权和为公民增权转变;社会治理政策制定由封闭神秘方式向公众参与、多方协商、透明决策转变;社会治理秩序由强制秩序向强制秩序与自治自律秩序并重转变。其三,明确基本任务。社会治理法治化的主要任务是完善社会治理格局、健全科学决策机制、科学推进立法工作、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始终坚持公正司法、注重强化法律监督、发挥社会自治功能、深入推进全民守法。其四,加快行动进程。现在至2020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基本建成; 2021年至2030年,依法进行社会治理的理念深入人心,各项社会管理活动纳入法治轨道; 2031年至2050年,社会治理法治氛围逐步形成和巩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其五,优化实施机制。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必须抓好重点抓好10个方面的法制项目建设、制度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建设、适时抓好法律法规规章修改项目建设。
    徐汉明教授围绕“增进人民法福利、计划生育、劳务纠纷、土地确权、宅基地、腾退房”等社会治理热点问题与现场听众进行面对面地互动。现场听众发言踊跃,互动交流热烈。行政事业单位的公务人员、在校大学生、退休老同志共100多人参加了讲座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