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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必武法学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第二次会员大会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30日 发布者: 点击次数:1189次
  •      8月29日上午,董必武法学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第二次会员大会在北京召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徐汉明教授出席大会并当选为研究会常务理事。

    董必武同志是新中国法治建设的主要奠基人。他创造性地将马克思主义国家与法的学说运用于中国革命和建设实际,形成了精神的民主法制建设理论,为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是中国法学会所属的专门从事董必武法学、法治思想研究的全国性学术团体,是中国法学会的专业研究会。研究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和组织全国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及其他有识之士,密切联系我国的历史和社会实际,开展董必武法学、法治思想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为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出席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王乐泉强调要充分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与建设任务的紧迫性、艰巨性;要树立主体意识,一解决当代中国现实问题为己任;要培养一支宏大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人才队伍。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主持开幕式并作总结讲话。中国法学会副会长鲍绍坤、张文显分别宣读了中国法学会党组批复和换届选举办法(草案)。中国法学会原常务副会长、研究会副会长孙琬钟作第一届理事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尔梅、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如林、司法部副部长郝赤勇等领导和专家出席,张文显、黄文艺、卓泽渊等8名著名法学家登台发表主题演讲。
           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同志当选为会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鲍绍坤、张文显、王其江、朱孝清等当选为副会长。我校徐汉明教授当选为研究会常务理事,陈景良、张红、戚建刚、陈柏峰、陈新当选为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