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18日上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4年年会在上海隆重召开。本次会议由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和上海市人民检察院联合主办。会议的总议题是“法治中国视野下的刑事程序建设”。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出席开幕式并讲话。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柯汉民,上海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姜平,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鲍绍坤,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崔亚东,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上海市法学会会长陈旭以及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陈光中,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卞建林等领导、专家出席开幕式。开幕式由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叶青主持。
王乐泉会长首先代表中国法学会对大会召开表示热烈祝贺。他指出,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是中国法学会当中成绩非常显著的研究会之一,是中国法学会所属研究会中第一家完成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学科研究会。一直以来,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管理有序,依法合规地开展活动,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制定和完善了民主选举、日常决策、内部运行、财务管理、重大事项报告等规章制度,形成了以章程为基础的、科学有效的内部治理结构。在刑事诉讼法修改、相关司法解释及实施细则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组织专家提出了大量富有价值的建议。在中央加快法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作为与司法改革最密切的主要研究会之一,充分发挥了智囊团的重要作用。
面对法治中国建设的新形势,王乐泉会长对研究会今后的工作提出了三点希望和要求:一是要坚定立场、把握方向,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大局。研究会要积极向会员传达党中央关于法治中国建设的新部署,进一步增强广大会员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研究会要对本学科、本领域在立法、执法、守法等方面面临的系统问题进行梳理和研究,形成高质量的立法建议、工作建议和司法建议,充分发挥研究会服务法治中国建设思想库的作用。二是要坚持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服务法治中国建设。研究会在加强基础理论研究的同时,要结合实践中遇到的难点、热点问题开展研究,积极为刑事诉讼实践提供理论支持。研究会要进一步加强理论部门和立法部门、司法部门等实践部门的交流合作,充分了解他们的需求,拓展创新研究之路,实现理论和实践之间的良好沟通与共同发展。对此,既要进一步加大研究会与司法实务部门进行沟通的力度;同时也要进一步吸收实务部门专家参与到研究会的工作中来。三是要培养一批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刑事诉讼法学研究力量。研究会要积极开展活动,团结和凝聚更多有志于从事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青年学者,努力形成专业结构、年龄结构和地区结构合理的研究队伍。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在致辞中就刑事司法程序改革发展的基本方向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指出,对于审判机关而言,树立科学的刑事司法理念,当务之急是要推动建立以庭审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这是符合诉讼规律、司法规律、法治规律的发展目标,也是重塑司法形象、重塑刑事司法权威的必由之路。他认为,从实践来看,坚持庭审为中心关键在于克服庭审的形式化,树立以庭审为中心的理念,使庭审中心主义落到实处。为此,必须逐步落实直接言词、法庭辩论、司法中立、公开审判、集中审理等原则,必须要强化程序公正,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案。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柯汉民在致辞中简要介绍了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新《刑事诉讼法》和推进检察改革的情况。他指出,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全国检察机关认真落实各项要求,在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和规范执法方面都有较为明显的提升,在一些关键环节取得了重大进展。当前,检察机关正按照中央确定的司法改革任务要求,积极推进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检察官职业保障、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改革试点,并大力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深化检务公开、人民监督员制度等检察改革。
上海市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姜平代表上海市委对本次年会召开表示热烈祝贺。他指出,新《刑事诉讼法》实施近两年,上海各级政法机关认真领会修改的价值取向,逐步深化各项工作,形成了非法证据排除、律师职业权利保障、司法信息公开等一系列机制,取得了良好进展。此次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年会在上海召开,必将进一步推动上海刑事诉讼法学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的深入发展。
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卞建林在致辞中代表研究会和全体与会代表向为年会顺利召开付出努力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感谢。他指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法治中国建设的新形势和新任务为研究会工作提供了空前的机遇和广阔的舞台。他希望各位与会代表能踊跃参与,交流经验,反映问题,深入研讨,使本次年会取得丰硕成果。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上海市法学会会长陈旭代表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对各位来宾、与会代表表示热烈欢迎。他在致辞中指出,上海检察机关高度重视新《刑事诉讼法》的贯彻执行,将其作为转变执法理念、转变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水平、推进检察队伍职业化的重要举措。当前,上海检察机关将以司法体制改革试点为契机,进一步提升和贯彻新《新刑事诉讼法》的执行,积极探索执法理念、方式的新变革。
中国法学会会员部主任张所菲、研究部副主任彭伶陪同王乐泉会长、鲍绍坤副会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暨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徐汉明教授等参加了会议。来自全国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司法机构等相关机构的专家、学者200余人参加了本次年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