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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中国检察基础理论论坛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27日 发布者: 点击次数:1216次
  •     10月25日在安徽省合肥市召开的第四届中国检察基础理论论坛围绕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就“新一轮检察改革与检察制度完善”的主题,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深化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的理论问题。来自最高人民检察院、各省市区检察机关的代表和高校、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及实务工作者90余人参加了研讨。

        本届论坛由中国检察学研究会检察基础理论专业委员会主办、安徽省检察院承办,中国检察学研究会检察基础理论专业委员会主任、湖北省检察院检察长敬大力出席论坛并致辞。最高检有关部门负责人也出席了论坛。

        与会人员认为,刚刚闭幕的十八届 四中全会,确立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提出了“一个目标、五个体系、六大任务”,而且明确提出要完善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这些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深化检察理论研究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与会人员围绕论坛主题,从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健全检察权运行机制、完善检察机关人权司法保障制度等三个层面,进行了深入探讨。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暨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徐汉明主任(院长)在会上做了重要发言,他首先讲到本次论坛选题符合时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他具体阐述了检察权是检察官署制度的核心要素,是其存在和发展价值引导,功能展示,法治文明标志,政治文明杠杆,现在国家文明进步的结晶,亦是人类社会的重大文明成果;他还讲解了如何构建公正高效权威的检察权运行机制;他最后对检察权运行机制结构体系的构建提出了八点设想:一是检察权运行机制的逻辑起点,二是检察权运行机制的理论基础,三是检察权运行机制的历史沿革,四是检察权运行机制的制度概述,五是检察权运行机制的结构体系,六是检察权运行机制的国际比较,七是检察权运行机制的主要问题,八是构建新型检察制度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