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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汉明教授应邀参加“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情况(2018-2023)”调研座谈会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28日 发布者: 点击次数:911次

(张勇 报道)9月26日,由教育部高等学科科学研究发展中心主办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情况(2018-2023)”调研座谈会于武汉大学举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家治理学院教授、社会治理法学学科带头人、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院长徐汉明教授应邀参会并作题为《服务国家“四型”卓越法治人才需求 创建“社会治理法学”新兴学科“三大体系”》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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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汉明教授在座谈会上分享了“社会治理法学”新兴学科的建设情况、主要成效与经验做法。他说,创新“社会治理法学”新兴学科是打造新时代中国法学教育“三大体系”(即:学术体系、学科体系、教材体系),改革完善法学院校体系,打造一支政治立场坚定、法学根底深厚、熟悉中国国情、通晓国际规则的高水平专兼职教师队伍的重大命题。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今年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从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高度,作出“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宏观部署,将“社会治理法学”纳入新兴学科“加快发展”之首。自2012年以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奋力担当“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在“社会治理法学”新兴学科建设方面敢为人先,在三届党委、两届校委呵护备至、精心培植、全力保障下,“社会治理法学”新兴学科取得了初步成效。即:构建了“社会治理法学”原创性知识体系和教材体系,创设了“社会治理法学”新兴学科的课程体系,创新了卓越法治人才培养与评价机制,打造了“社会治理法学”高素质双导师队伍,输出了社会治理法治人才,为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提供资政建言服务,增强了“中国之治”国际传播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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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汉明教授最后总结了构建“社会治理法学”新兴学科的主要经验,即:破解难题,凝聚创建“社会治理法学”的共识;遵循规律,构建“社会治理法学”知识体系;整合资源、合理设置“社会治理法学”课程体系;突出特色,扎实推进教材体系建设;“四型”导向,创新人才培养与考评机制;协同创新,打造“社会治理法学”话语体系传播高端平台;专兼结合,打造高素质“双导师”教师团队;依托学科,提升资政建言服务水平;争取支持,为新兴学科创建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家治理学院戚建刚教授也就知识产权学科建设的发展反思及进路作了交流发言。社会治理法学博士研究生张勇、张家豪也参加了此次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