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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向阳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05日 发布者: 点击次数:927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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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导

     

    胡向阳 男,侦查学博士,教授,博导。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1]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辩护研究院院长[2]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主任(法人代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庭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新疆国际反恐[3] 研究院兼职研究员和博士后合作导师,入选“新疆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公安技术委员会委员,中国光谷网络数据安全与取证创新联盟副会长,中国行为科学会证据科学与鉴定科学研究会秘书长,中国刑事科学技术学会文检、痕检委会委员,湖北省法学会犯罪学会副会长,湖北省法学会、湖北省国家安全学会常务理事,湖北省司法鉴定委员会声像资料委员会主任,国际法庭科学学会会员,英国利兹大学留学生。入选“新疆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
    并完成公安部部级重点科研项目2项,湖北省省级重点科研项目2项、重点教研项目2项,作为子项目负责人主持并完成环保部重大科研项目1项,主持完成甘肃省省级重点实验室项目1项。主持在研湖北省政府智力成果采购重点项目1项,主持在研湖北省政重点教研项目1项,主持在研财政部与共建高校联合研究项目1项,主持在研黄冈市检察院重大合作项目1项、黄冈市团风县检察院合作项目1项。2017年3月17日,提案“加强对回收包装制假行为防控的力度”被中国人民政治协商委员会全国委员会采纳,并以提案形式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上提出。
    公开发表科研论文[5] 80余每篇,编译发表论文60余篇。出版《犯罪现场分析》等专著3部,主/参编教材/专著/译著13本。获国家科技发明专利4项,开发生产现场勘验产品5种。
    曾获“中南五省人民出版社社会科学优秀图书奖”、武汉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获国家科技发明专利4项,开发生产现场勘验产品5种。曾获“全国公安科技先进个人”、“湖北省公安科技十杰”、“全国公安系统优秀教师”、“湖北省省直机关优秀党员”、“个人二等功”、“湖北省五一劳动奖章”、黄冈中学“百年校庆,一百名人”等荣誉。多次被最高人民法院聘请参加司法鉴定复核工作。受理过3000余件物证鉴定,无一错鉴,享有很高的声誉,2009年被评为“湖北省优秀司法鉴定人”。作为鉴定专家鉴定痕检、文检物证3000余项,无一错检,是著名的“雷洋”案专案组指定的现场分析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