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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汉明 申 政
摘要: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经济犯罪类型的不断发端变化给经济犯罪立法模式转型提出挑战。两大法系立法模式的差异,则是由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制度以及社会物质条件的不同所决定的,并由既定的法律制度体系及其立法路径依赖所制约的。在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经济全球化浪潮的冲击下,主权国家立法模式和经济刑法制度体系建设面临诸多困境。经济犯罪立法模式朝着现代化方向发展,实际上就是国家工具朝主体权益保障,分散封闭朝集中开放方向过渡,将以报复为目的惩罚手段,转变为以恢复性司法为追求,为更多的利益主体提供更有力的保护,最终实现经济犯罪治理体体系现代化的目标。
载于:《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7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