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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凉
摘要:美军在利比亚的反恐行动突显出许多法律上的问题,鉴于目前国际组织及各国、各地区的反恐实践,首先应明确恐怖主义活动是一种危害极其严重的有组织的暴力犯罪行为,针对恐怖主义犯罪应以适用刑法为主导,辅之以其他应对措施。对我国反恐策略而言,应以刑法的正面预防为主,即刑法需提前介入,同时制定一部反恐单行刑法,以明确恐怖主义犯罪的范围,另外应将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有关罪行及时转化为国内刑法的罪名,以此加强打击国际恐怖主义的力度,确保刑法反恐机能的充分发挥。国际刑事法院对于其管辖权的补充性原则及范围应有所突破。
载于:《武汉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