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检察论文写在检察实践的沃土上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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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汉明 张勇
日前,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的新时代检察职能发展完善”为主题的第十一届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基础理论专业研讨会在武汉举行。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守安在会议上提出要求:要坚持政治性与学术性高度统一,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立场、观点、方法指导检察基础理论研究,加强对检察工作重大问题的理论概括和阐释,增强研究成果的说服力、吸引力;坚持基础性与应用性两轮驱动;坚持理论性与实践性相互融合,既要注意深化对人民检察制度规律和历史经验的研究,又要加强对“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创新发展的研究;围绕能动司法检察、少捕慎诉慎押等检察新理念和司法新政策,紧贴涉案企业合规、检察科学管理等改革创新,在理论上进一步探索、完善,将检察论文写在检察实践的沃土上,答好检察工作的“时代之问”;坚持系统内与系统外互促共进,形成检察基础理论研究的强大合力。
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卞建林认为,加强刑事诉讼法律监督效度的路径是:加强审前阶段刑事立案侦查监督,将检察机关的监督触角延伸到立案之后,实施案件办理跟踪监督;加强适用强制措施监督,探索促进审查制度诉讼程序的诉讼化、动态化;加强刑事审判监督须根据违法行为不同特点,建立当庭、庭后监督机制等多元化监督方式;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须健全快速检查与巡回检查相结合工作机制,完善刑事变更执行的同步监督机制,有效防止和纠正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问题。
北京大学教授陈瑞华指出,涉案企业通过建立有效管理体系,以企业合规化改革换取刑事宽大处理,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具有重大意义。试点工作须进一步探索企业合规考察的适用范围问题,对轻微违法适用不起诉,对重大犯罪采取分案处理模式;针对发生环境污染、虚开发票轻微违法行为的中小微企业,采取简适模式;针对单位行贿、走私货物等违法犯罪的大型企业采取分适模式;单位责任和主管责任的分离,对单位犯罪直接责任人给予灵活处理,对三年以下责任人实施相对不起诉,但须调离岗位,解散决策层;合规监管人的范围须统筹考虑行政监管机关与第三方监管人的利弊,探索合规监管人的合理配置;合规整改的标准;刑事合规和行政监管合规的衔接等。
本次论坛分设“新时代检察监督职能与改革”“新时代检察职权运行优化”两个专题分别进行交流探讨。围绕“新时代检察监督职能与改革”专题,实务界研究骨干代表周泽春、韩彦霞、黎志锋、韩东成、常本勇,高校博士生代表李辉作了学术交流;围绕“新时代检察职权运行优化”,检察官代表张垚、周习武、毛婵婵、党盟盟、李大扬作了发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陈实代表检察基础理论研究基地作了《十年赓续,重新出发——新时代检察基础理论研究综述(2012-2021)》报告。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王戬、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康均心、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李奋飞分别对专题发言作了精彩点评。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建伟认为,论坛议题广泛、内容丰富。这些研究成果不仅是基于检察实践的思考,而且是对检察基础理论的深入分析。他指出,须将检察基础理论的范围界定清楚,以刑事诉讼研究为例,需要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对刑事诉讼的基本理论范畴如诉讼主体、诉讼客体、诉讼行为、诉讼价值、诉讼职能、诉讼结构、诉讼条件以及诉权理论、不告不理原则、社会防卫原理等诉讼原理进行深入研究,为强化刑事检察提供智力支撑。
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检察基础理论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徐汉明指出,检察基础理论论坛自2011年创办以来已成为检察基础理论研究的重要阵地,人才培养与话语传播的重要平台,打造法律监督共同体精神家园的亮丽名片。他认为,反映新时代检察理论研究须在多方面下功夫,这包括:必须自觉坚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检察改革和检察工作系列论述”引领新时代人民检察高质量发展;必须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优势,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拓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效能转化之路径,通过推进法律监督体系和法律监督能力现代化,实现检察制度优势的效能转化;适应人民群众对维护法制统一、公平正义、国泰民安的新要求新期待,优化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企业合规审查机制试点改革,彰显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刑事法律实施管理者”“公正司法守卫者”“法治政府监督者”“职务犯罪调查引导者”“社会公共利益代表者”“国家治理体系促进者”的角色地位;必须构建法律监督学术体系、学科体系和话语体系,提升检察理论国际话语传播效能。
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高景峰指出,检察理论是实践的先导和行动指南。检察理论研究是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具体检察工作的先导工程,是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工作,是需要各级检察机关以及我们每一位检察人为之努力的系统性工程。他要求继续把握把准政治方向,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筑牢理论研究之基;聚焦中心大局,牢牢把握理论研究的“基础性”,围绕新时代人民群众新需求,发挥理论研究之力,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多理论产品;坚持内外联动,健全与高校、法学期刊、其他专业委员会以及实务机关的长效合作机制,厚植理论研究之势,推动检察基础理论研究深入开展。
论坛共征集到专家学者的论文500余篇,经专家评审筛选出79篇纳入论文集。论坛采取“线上+线下”方式进行,150余人参加。来自清华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知名高校的专家学者以及上海、广东、江苏、浙江、陕西等地检察机关的实务工作者与会分享了智识成果。
( 2022-01-12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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