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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 勇 王启欣
【内容提要】 “棱镜门”事件首次揭露了美国在全球范围内拦截和监控个人信息的活动,让人们全面观察到公民个人信息安全遭受的侵犯,发现了国家机构这个强大侵犯者,也让人们认真审视大数据时代公民个人信息法律保护问题.我国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立法发展迅速,但是,还有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国家监控公民个人信息的合法性及其范围、网络服务提供商在公民个人信息法律保护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等问题有待解决.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不是一味强调个人权利的保护,应在维护国家安全、保障信息社会的正常发展的基础上,实现公民个人权利和其他方面利益的平衡和共同发展.
【关键词】 “棱镜门”事件 公民个人信息 法律保护 利益平衡
2013年6月,美国中情局前职员爱德华斯诺登爆料,美国国家安全局和联邦调查局于2007年启动代号为“棱镜门”(PRISM)的绝密电子监听项目,直接接入9家美国互联网公司中心服务器进行数据挖掘,从音频、视频、图片、邮件、文档以及连接信息中分析个人的联系方式与行动,许可的监听对象包括任何在美国以外地区使用参与计划公司服务的客户,或是任何与国外人士通信的美国公民.“棱镜门”事件的曝光折射出当前全球化信息化环境下公民个人信息面临国家行为的严重威胁.但是,这不是个人信息面临的唯一威胁,在全球化信息化社会环境中,公民个人信息安全遭受来自多方面的侵犯,亟需全面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