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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中部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法治环境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29日 发布者:徐汉明 点击次数:2177次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顺应新时代新要求,为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勾勒蓝图。意见指出,“充分发挥中 部地区承东启西、连南接北的区位优势和资源要素丰富、市场潜力巨大、文化底蕴深厚等比较优势,着力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着力 增强城乡区域发展协调性,着力建设绿色发展的美丽中部,着力推动内陆高水平开放,着力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着力改革完善体制机制,推动中 部地区加快崛起,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作出更大贡献。”

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实现快速崛起是一项复杂而系统的工程,而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 治理体系,完善基层民主协商制度,实现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解、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既是实现其 目标的重要条件,又是其离不开的重要保障。如何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保障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快速崛起”?笔者认为,可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 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乡村治理的体制机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关系到亿万农民更多更公 平分享改革与发展成果,关系到农村居民全过程享有民主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关系到由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带来的农村居民急难盼愁问题的充 分有效解决。唯有坚持党的领导,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乡村治理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党在基层治理的政治引领、思想引领、组织引领的“主心骨”作用,才 能实现乡村振兴目标,使全体乡村村民与城市居民一道在共同富裕方面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推进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推动治理重心下移,实现社区服务规范化、全覆盖。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做到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一切村级事 务实行“阳光工程”,并由群众评判。强化村级组织的自治功能,完善村规民约和社会公约,打牢自治基础,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激发社会活力,促 进政府管理与社会调节良性互动。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经验提醒我们,有效应对和防范各种重大风险,必须完善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平台和决策指挥系统;建设区域应急救援 平台和区域保障中心;提高应急物资生产、储备和调配能力;依托社会管理信息化平台,推动政府部门业务数据互联共享,打造智慧城市、智慧社区。这 样有利于全面提升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 法治是社会治理的可靠保障。要全面推进“一区一警、一村一辅警”建设,总结推动湖北省恩施等地建立的“一村一居一法律副主任”制度,加强农村道路 交通安全等监督管理,在打造平安社区、平安乡村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总结推广湖北省宜昌市宜都、武汉市武昌区等地基层开展“双基强化 三治融合”的 试点经验,开展“党润民、法润村、文润家”活动,推动自治、法治、德治与智治有机结合,夯实执政为民的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