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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与湖北6所高校开展“省部共建” 协同推进新文科——社会治理法学一流学科(“1+6”模式) 座谈会暨签约仪式在武汉举行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21日 发布者: 点击次数:1927次

  6月19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与湖北6所高校开展“省部共建”协同推进新文科建设——社会治理法学一流学科协同创新(“1+6”模式)座谈会暨签约仪式在武汉东湖宾馆举行。“座谈会暨签约仪式”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牵头组织,湖北大学、武汉科技大学、长江大学、江汉大学、三峡大学、黄冈师范学院等6所学校的法学院领导参会并签署合作协议。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暨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院长徐汉明教授、常务副院长徐柏才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董少平教授、院长助理及综合管理部部长徐凤明,湖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邹爱华教授,武汉科技大学文法与经济学院副院长袁年兴教授、梁东新副教授,长江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华成教授,三峡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骆东平教授、江汉大学法学院院长赵立新教授、黄冈师范学院政法学院院长李红卫教授、副院长张华副教授等参加了会议。受组织方邀请,武汉工程大学法商学院党委书记杨克平教授也参加了座谈会和签约仪式。

  座谈会由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徐柏才教授主持。徐凤明部长首先宣读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支持与省属高校共建“一流社会治理法学”学科的请示》、《省财政厅关于支持“一流社会治理法学”学科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的意见》、《省教育厅关于支持建设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与省属高校共建“一流社会治理法学”学科的答复意见》等相关文件。

  徐汉明教授发表讲话。他说,当前急需建立一批德法双馨、结构合理的中青年法学专家队伍,以适应中国法治社会建设的需要。目前法学教育存在着法学人才在总体人才中比重过少、学科性导向碎片化、高分低能等问题。因此,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根据法治建设的执法、司法、基层社会需要来建设新型交叉学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作为兼具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等优势学科的部属高校,根据时代需要和社会需求,我们适时创建了“社会治理法学”二级学科,“社会治理法学”二级学科从2013年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2015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截止到2020年底,共培养博士生25人、硕士生33人,这些学生深受用人单位欢迎,社会反响良好。为了使“社会治理法学”这一新文科更好地服务于湖北的经济社会发展,为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和建设“法治湖北”“平安湖北”作出更大的贡献,我们商定和湖北6所高校开展“省部共建”合作,组建协同创新共同体,共同推进“社会治理法学”一流学科建设,为湖北的法治人才培养作出应有的贡献。徐汉明教授还就“社会治理法学 ”学科的课程体系、教材体系、学科体系、评估体系、人才培养方案等方面作了全面的讲解和阐述。

   徐柏才教授在主持座谈会时谈到,“社会治理法学”是徐汉明教授长期致力于法学研究,根据“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中国国情而提出的新文科。虽然提出的时间虽不长,但社会反响强烈、认同度较高,培养的学生受到社会的欢迎,得到了省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和省教育厅领导的大力支持,希望我们共同努力、同心协力,助推社会治理法学的“三大体系”建设。

 参会的高校代表对徐汉明教授的讲话和相关文件材料进行了认真而广泛的讨论,并提出了协同创新共同合作的具体建议。大家一致认为,这次座谈会开得很成功,对推进新文科——社会治理法学一流学科的建设明确了目标和路径。回校后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这次座谈会的精神,拿出具体的实施措施和办法。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与6所协同高校代表共同签署了《新文科——“社会治理法学”学科建设协同创新合作协议》。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暨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教学培训部主管丁莉莉、青年专家邵登辉、科研秘书赵浛也参加了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