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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雅 报道)近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会治理法学新文科”带头人暨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院长徐汉明教授撰写的题为《以“习近平城市治理理论”为引领 探索超大城市治理现代化的新路子》咨询报告,分别于1月25日和1月30日获中共青海省委、辽宁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示。
《以“习近平城市治理理论”为引领 探索超大城市治理现代化的新路子》通过超大城市武汉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成就论证“习近平城市治理理论”的无限伟力、党的领导政治优势和人民群众的磅礴力量,充分展示了社会治理体系的强大效能。该咨询报告以“习近平城市治理理论”为引领,从“增强探索超大城市治理现代化新路子的理论与行动自觉”,“‘习近平城市治理理论’形成发展的深刻背景及其时代价值”和“以‘习近平城市治理理论’指导超大城市治理现代化的路径选择”三方面详实有力地阐述了打造更高水平平安城市、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和加快探索超大城市治理现代化新路子的新方法、新思路。
徐汉明教授以“习近平城市治理理论”为引领,梳理习近平有关城市治理系列论述,将其核心要义可概括为“十五论”:城市治理“目标任务”论、城市治理“四高标准”论、 城市治理“人民主体”论、 城市治理“改革创新”论、 城市治理“统筹协调”论、 城市治理“全周期管理”论、城市治理“科学精细”论、城市治理“风险防范”论、城市治理“法治方式”论、城市治理“智慧智能”论、城市治理“运行安全”论、城市治理“共治共享” 论、城市治理“文化基因”论、城市治理“人才保障”论、城市治理“政治保证”论等,论述如何增强探索超大城市治理现代化新路子的理论与行动自觉及其重要意义。
徐汉明教授认为“习近平城市治理理论”的形成和发展有着深刻的背景。“习近平城市治理理论”适应了超大城市高质量发展新需求是这一理论产生发展的客观基础,加快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是这一理论产生的动力需求,把握了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新期待是这一理论产生发展的内在要求。城市建设成为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引擎,城市是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活动的中心,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城市发展带动了整个经济社会发展。徐汉明教授指出我国超大城市治理存在城市管理体制不科学、城市管理方式粗放、多元主体参与的城市治理格局尚未形成等短板,并强调“习近平城市治理理论”直面这些短板和薄弱环节,从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层面发展完善了城市治理体制,为超大城市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指南。
徐汉明教授从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城市管理原理’的继承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城市治理鲜活实践的创新性升华”和“数字文明时代城市治理道路、制度、模式的‘中国版’”等3个方面论述“习近平城市治理理论”的时代价值。徐汉明教授指出城市社会与城市社会问题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重点研究对象,是构建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大厦的初级材料及其出发点,形成了有关城市管理的基本原理,包括城市起源观、城市社会形态观、对城市问题的批判观、城乡对立条件观、资本主义国家城市发展本质观、政治机构产生根源观、消除城乡差别观和未来城市发展观等。
徐汉明教授从“剖析短板,凝聚共识”“高点定位、锁定目标”“有的放矢、善治善为”“对标要求、扎实试点”4个方面阐述以“习近平城市治理理论”指导超大城市治理现代化的路径选择。他认为用超大城市治理现代化目标要求揭示仍存在若干短板与薄弱,包括:城市生态空间承载量全国靠前,但“村”“市”分离的二元结构未能有效突破;海归及外籍员工占比低于合肥、西安、苏州;高等教育与科研资源向东部沿海地区强劲流出;创新动力存在“一强一弱”现象;消费市场较为强劲、生产服务较为脆弱;城市功能交通区位优势,但枢纽组织能力较弱;生态环境质量短板突出;“城市病”的三大难题未能根本破解;文化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等。超大城市治理需要从“六破六立”入手,凝聚探索推进超大城市治理现代化新路子的共识,增强践行“习近平城市治理理论”的行动自觉。
参与撰写该咨询报告的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讲师徐凯、邵登辉、孙逸啸、叶强、皮婧婧。自2012年起,徐汉明教授携团队共撰写157期《国家与社会治理法治化咨询报告》,从社会治理、司法改革、公共安全、应急管理、社会评估等多方面建言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