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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鹏程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13日 发布者: 点击次数:321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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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检察院理论研究所所长、教授

     

        谢鹏程:法学博士,研究员,法理学和检察学专业,曾在烟台大学任教五年,博士毕业后分配到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工作,曾挂职任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现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所长,民盟中央第十二届法制委员会主任,中国法理学会常务理事。

        男,1962年11月6日出生于湖北省随州市广水市杨寨镇郭店村谢家河,法学博士,研究员,中共党员,中国民主同盟盟员,现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所长,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学历:1969年至1980年先后就读于方店小学、广水一小、杨寨中学、城关高中;1981年至1985年在武汉大学法律系读书,获得法学学士学位;1985年至1987年在北京大学法律系法学理论专业研究生班读书,后获法学硕士学位。1993年至1996年,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律系法理学专业读书,获得博士学位。2000年1月至12月在瑞士弗里堡大学联邦研究所进行博士后研究工作。

        工作简历:1987年至1993年,在烟台大学法律系任讲师,并担任烟台市黄海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1996年7月以来,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理论研究所工作。2003年参加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改革研究起草工作。

    先后发表《马克思主义法的概念的形成及理论贡献》、《论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基本结构》等文章二百六十多篇。出版专著《基本法律价值》、《公民的基本权利》,译著《人权是什么?》、《宪政与民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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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著:
    1、《基本法律价值》,山东人民出版社,2000年3月版。获得第二届(2001年)全国检察机关精神文明建设“金鼎奖”图书三等奖。
    2、《公民的基本权利》,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
    3、《简明法学通论》(司法部统编高等院校法学教材),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年版。
    4、《检察规律论》,中国检察出版社2015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