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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互联网的发展、国家治理理念与治理方式的变革推动了网络社会治理模式的转型,随着网络社会治理法治实践的发展,网络社会治理法学的系统研究兴起,但网络社会治理法学作为一门独立的新型交叉学科则仍然处于探索之中,未引起学界足够重视和关注。推进网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法治化,完善网络社会治理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人才培养体系建设,给网络社会治理法学学科的构建提出了迫切要求。网络社会治理法学的构建发展是学科知识和学科制度双重发展的动态过程。学科知识角度,网络社会治理法学逐渐形成了自身独特的研究领域、研究范畴及研究方法;学科制度层面,网络社会治理法学聚集了职业化的研究群体,搭建了专业化的研究平台,创新了人才培养模式;知识的有序积累及运用,学科的制度化使网络社会治理法学作为独立的新型交叉学科成为必然。网络社会治理法学学科的发展应当关照网络社会治理法学理论体系、人才培养体系及学科运行机制的完善。
【关键词】网络社会治理法学 学科体系 学术体系 人才体系
【作 者】徐汉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暨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负责人,教授,博士生导师
王玉梅,武汉学院副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研究人员
文章来源:《第五届法治社会•长江(国际)论坛》论文集(201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