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动新闻:
法治中国的发展阶段和模式特征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10日 发布者: 点击次数:1382次
  • 冯玉军*

        【内容提要】中国共产党自上世纪70年代末推行的改革开放迄今已有35年了,在这个崭新的时期,中国法治的各个领域都取得了长足进步。回顾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民主法制建设的不平凡历程,揭示法制改革现实成就及所面临的困境,总结法律发展的经验教训,在国际比较法学研究中有突出的样本意义。本文简要回顾了中国法制改革的历史阶段及其标志性成就,概括划分了法治发展的三个历史阶段及其标志性成就,总结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模式特征和正反两方面经验,认为它是一种共产党领导下各机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协商型法治,自上而下推进的权力主导型法治,中国传统法律文化、苏联法律文化和西方法律文化相结合的混合型法治,“一国两制三法系四法域”的开放型法治,强调理性主义目标规划的建构型法治,先易后难小步快跑的渐进型法治,注重试验总结经验的学习型法治,追求公平正义与社会和谐的社会主义法治。最后对中国法治的未来进行了展望。

     

    文章来源:《第一届法治社会•长江论坛》论文集(2015年) 

     

    * 作者简介:冯玉军(1971-),甘肃白银人,中国人民大学教授,甘肃政法学院“飞天学者”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