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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枫桥经验”作为浙江最典型的基层社会治理经验,为传统社会基层治理和多元纠纷化解提供了颇多有益的引领性探索样本。在当前推动法治中国建设、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的大背景下,人民法院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全面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既是对传统“枫桥经验”的承接式创新发展,也是落实浙江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打造“枫桥经验”升级版战略任务的必然要求。本文以台州市两级法院运行的“1+N+X”多元纠纷解决模式为样本,全面分析台州法院在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的实证经验,在此基础上提出法院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的“大调解”路径选择,具体包括要把握好谦抑与能动平衡的角色定位,明确“引领、推动、保障”的功能定位,建立“政策+机制+平台”的具体路径,以期为社会治理创新提供一种新的有益探索。
关键词:“枫桥经验” 社会治理创新 大调解 多元纠纷化解机制
论文作者:陈文通,温岭市人民法院院长;夏群佩,温岭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管办主任。
文章来源:《第五届法治社会•长江(国际)论坛》论文集(201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