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ICP备09005423号-7版权所有:中国法制发展战略研究院
地址: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特一号
传真:027-87108590邮箱:fazhihubei@qq.com
浏览总量:559603
摘 要:知识产权制度创新是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重中之重。国家多项政策性文件鼓励海南自由贸易港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对于国家、企业、高校、个人等均具有重要意义。知识产权证券化过程中最首要和最突出的问题是知识产权资产价值评估难,这是由知识产权权利本身的特殊性、权利价值隐性、评估方法缺少统一性等原因造成的,而以未来收益现金流的比例代替固定价值的估值方法创新与建立海南国际知识产权交易所的制度创新,可一定程度破解这一现实困境。国际上,知识产权证券化的立法模式主要有以美国为代表的分散式和以日本为代表的集中统一式。我国宜采取集中统一立法模式,坚持统管型发展模式,科学合理地推进知识产权证券化法治进程。海南自由贸易港具有制度优势和法治优势,应通过完善自贸港法治以法律形式确立知识产权证券化制度,发挥经济特区立法权和海南自贸港立法权优势制定相关细则,依托国际知识产权交易所完善与国际接轨的操作规则,规范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证券化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