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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李宛儒 刘笛 甘琳宇)为积极响应11月16日至17日召开的国家首次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为全面依法治国指导思想的最新指示,11月26日下午,我校于中原楼五楼会议室组织召开“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座谈会。我校校长杨灿明,资深教授吴汉东,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徐汉明,人才工作办公室主任陈柏峰受邀出席此次座谈会,副校长姚莉担任主持人,我校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法律硕士教育中心、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及教师代表到场学习。
会议伊始,姚莉开宗明义,点明此次座谈会召开背景。在系统阐述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发展进程之后,她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提出是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的重要成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姚莉进一步明确本次座谈会为与会代表提供深入学习交流习近平法治思想平台的目的,并宣布会议进入第一环节——主旨发言。
杨灿明首先列举了诸多习近平总书记讲话中的新结论,着重就法学高校如何履职尽责地学习、研究与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方面作心得分享:一方面,高校应认真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通过法律程序将人才的培养问题上升为国家意志;另一方面,以政法类为代表专业的高校应充分发挥学科特长优势,努力构建并完善中国特色法治思想的理论体系和学科话语体系。此外,杨灿明以涉外法学教育为例,呼吁高校扎根中华大地办教育,坚持问题导向,服务党和国家重大战略需求。
而后,吴汉东用“硬招”“高招”“妙招”概括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谋划与战略布局,并从“十一个坚持”的角度详细解释法治思想的转变。以政治学理论为基础,他将国家治理体系拆分为三大体制,由此引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五大基本框架。谈及国家治理能力,吴汉东强调了其法治性、法治思维与法治行为的三大特点。
徐汉明整理汇报了十八大以来我校贯彻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法治思想的十二项成果,并从时代背景、核心要义、理论体制与价值四个维度向在座学者们阐明习近平社会治理法治思想的主要内容。针对如何加快平安中国建设,他结合实践经验总结出十二条原则并附以详细解释。
陈柏峰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法学三大体系建设的理论源泉》为题,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法学三大体系的关系提出以下建议:一,全面总结提炼中国法治和现实经验;二,全面分析和完善法治基础理论;三,关注并强化法律实务问题的理论研究;四,积极开展法治战略研究。
最后,姚莉从理论、实践、历史与世界四个方面补充说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意义,同时分条罗列我国全面依法治国所坚持的中国特色。
自由发言环节,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主任简基松从自身专业领域出发多角度剖析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提出对国际法的深远影响,另结合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一些工作建议。
刑事司法学院院长胡向阳首先肯定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战略意义,在总结上一阶段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的学院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作未来阶段工作计划。
法学院党委书记张学平从研究、宣传与践行三个层次梳理法学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行动规划,并加以严格要求:“研究要有成果,宣传要有声音,践行要有行动”。
座谈会尾声,杨灿明作总结发言。他以中共中央宣传部的表态举措为引,作出学校相关工作部署:思想层面,学校应提高站位,全力支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工作;理论层面,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等教学单位与科研机构应积极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研究;教学层面,在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教材进课程的同时写入学生培养方案。
至此,本次座谈会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图文来源: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