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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汉明1,孙逸啸 2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湖北 武汉 430073)
[摘 要] 作为经由算法驱动的新型媒体形态,算法媒体进一步重塑了信息传播样态,拓展 了个体参与社会生活的广度与深度。从信息生产与信息消费等方探析算法媒体的运行逻辑, 有助于理解算法媒体权力的本质及其特征。随着网络空间与现实空间不断耦合,算法权力作 为一种能够实现资源配置的新兴社会力量,由于传统公私法律二元框架规制能力的不足,可 能会造成信息霸权与对媒体公共性冲击的异化风险。需要转变算法媒体监管的基本思路,在 整体主义视角下进行制度设计,通过构建算法问责机制、配置算法可解释权等方式对抗算法 媒体权力,从而实现公权力、私权力与私权利之间的互动平衡,促进算法媒体规范化发展。 [关键词] 算法媒体;信息霸权;媒体公共性;权力异化;算法问责;算法可解释权 [中图分类号]D923;G206 [文献标识码]A
载于《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