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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理法学学科带头人徐汉明教授出席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理论与实践研讨会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30日 发布者: 点击次数:1220次

社会治理法学学科带头人徐汉明教授出席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理论与实践研讨会

 

(李承霖 付玉报道)近日,以“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推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理论与实践”为主题的研讨会在北京举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会治理法学学科带头人徐汉明教授、刑事司法学院治安学教授董少平应邀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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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奋力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现代化,服务新时代公安工作现代化,为平安中国建设提供法治保障,本次研讨会由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研发基地与公安部治安局共同发起,围绕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理论前沿与实践问题进行深入交流。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治安学院教授、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研发基地主任李春华主持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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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治安学学科知识体系创建者、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熊一新作主题发言。他说,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是指适应改革开放、社会急剧转型条件下治安问题增多、违法犯罪爆发、社会矛盾化解难度增大而采用打、防、管、控一体化的警务工作系统。熊一新教授认为,随着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不断深入推进,社会治安治理的重要性与必要性更为突出,新时代奋力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须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贯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专群结合”的群众工作路线,打造人人参与、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共同体,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熊教一新授分析了当前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围绕破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资源匮乏难题,健全治安防控保障体系、执法体系提出了相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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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汉明教授围绕构建包括社会治安法学在内社会治理法学新兴学科自主知识体系作了主旨发言。他说,构建包括治安法学在内社会治理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是新时代推进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时代化伟大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学法学领域一场深刻革命,是发展完善中国特色法学体系、教材体系、课程体系、培养卓越法治人才的重要一环。他结合社会治理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的实践谈到,构建好包括治安法学在内的法学新兴学科、交叉学科自主知识体系须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根本指导地位,坚持守正创新,着力形成理论自洽、学科范式规范、具有可传授性传承性的教育学体系。他建议,加快构建包括治安法学在内的社会治理法学、国家安全学、监察法学、党内法规学、数字法学,都需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坚持“两个结合”,对党领导亿万人民开探、开辟、开拓、开创中国式法治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以“中国之治”的道路、制度、文化、理论及其丰富实践,为人类治理文明提供新形态有所作为有所贡献。为此须完善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基础教材体系,优化综合型、创新型、能力型、涉外型法治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完善人才培养标准,加大“双导师”队伍建设力度;探索中国之治国际传播新途径新方法,着力提升“平安中国”“法治中国”的传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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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少平教授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话语的文本分析》为题作了发言。他认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根据改革开放新时期社会治安的新形势提出来的战略方针,是符合我国国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略。他还围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从“综治”到“平安”演变的内在逻辑、价值内涵以及重要启示作了梳理与评析。

北京大学城市治理研究院副院长孙宽平,中国政法大学杨伟东教授,北京警察学院原院长杨玉海特邀参加研讨会并做了交流。来自四川、江苏、福建、陕西、江西、广东、广西等省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实务工作者介绍了有关经验。北京、四川、陕西、广东、宁夏、广西等省(自治区)等警官职业学院的专家学者围绕治安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完善、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提供智力支持、服务全国50个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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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副校长陈刚教授,公安部治安局防控体系工作指导处处长谢培江致辞。

研讨会后,徐汉明教授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治安学教授李春华及与会专家、实务人员赠送了《社会治理法学概论》。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家治理学院讲师孙逸啸博士,纪检监察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李承霖参加了本次研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