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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COVID-19 的大流行给多数国际法律制度和政策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国际社会还无法预见其长期后果。以世界卫生组织和《国际卫生条例(2005)》为基础 的预防和控制疾病国际传播的法律制度体系也受到了严峻的考验。世界卫生组织依据 《国际卫生条例(2005)》的国际法规定领导世界抗击新冠疫情。然而,《国际卫生条 例(2005)》在操作上存在诸多问题,如 PHEIC 的标准不明确、缺乏遵约机制、有效的 争端解决机制、限制了国际合作与援助、缺乏足够的资金应对大流行等。尽管《国际卫 生条例(2005)》存在缺陷,却是全球卫生法律治理的重要框架。通过修订《国际卫生 条例(2005)》解决其主要弱点,如设立 PHEIC “中间” 警报级别、建立可靠和一致的 筹资机制等,可为世界卫生组织带来新的动力,并促使各国对流行病做出更加协调和有 效的反应。
关键词:COVID-19 《国际卫生条例(2005)》 遵约机制 国际合作 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