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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法学院,武汉 430000)
摘 要:职务犯罪案件具有犯罪主体特殊性、犯罪行为隐蔽性、犯罪手段诡秘化等特点,给监察调查带来很大困难。大数据分析技术的出现,通过对海量数据进行筛选、汇总、提炼、形成结论并作为证据在职务犯罪案件监察调查、审查起诉、审判中使用,缓解职务犯罪案件“口供中心主义”的调查惯习对被调查人权利造成的威胁。职务犯罪案件大数据证据的获取应当遵循关联指引、利用再生证据、围绕职务行为展开,其举证、质证过程中应当依托和尊重大数据的多维性、智能化,对大数据证据进行实质化审查,实现对算法的理论指引,并合理运用印证证明规则对其进行检验。
关键词:大数据证据;职务行为;关联指引;实质性审查;印证证明
基金项目:中国法学会2018年度部级法学研究重点委托课题“职务犯罪司法审查机制研究”(CLS(2018)ZDWT30)
作者简介:丰 叶:女,甘肃天水人,博士研究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研究人员,研究方向:刑事诉讼法学。